2009-06-03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(劳动保障)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:
为贯彻落实原劳动保障部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培训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的通知》(劳社部发[2007]30号)精神,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,推动创业培训工作,促进创建创业型城市,按照我部2009年创业培训工作计划要求,拟于6月下旬在北京举办全国创业培训师资研修暨培训师选拔活动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内容
(一)介绍全国创业培训工作进展情况,并交流各地教师开展创业培训的情况;
(二)系统讲解、演练培训授课技巧和游戏模块一、二;
(三)介绍IYB和EYB等高级培训模块;
(四)介绍农民工和大学生版创业培训教材;
(五)通过笔试和面试,选拔培训师候选人。
二、培训对象和要求
(一)被推荐的教师应参加过创业培训教师培训,并取得由全国创业培训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(以下简称办公室)颁发的《创业培训师资培训合格证书》;
(二)具备3次以上全程担任创业培训SYB模块授课的工作经历,熟悉SYB培训技术规程,学员反映满意度较高;
(三)能够服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创业培训工作的调度安排。
三、培训时间和地点
(一)培训时间:2009年6月23日至25日,22日报到。
(二)培训地点:北京天竺苑宾馆(地址:北京顺义区天竺开发街12号,距首都机场约10分钟左右车程;前台电话:010-66368308)。
四、其他事宜
(一)请各地严格按照分配名额(见附件1)选派优秀教师参加培训,切勿超员。各地推荐名额应优先考虑创业型城市。
(二)请参加培训的教师认真填写《全国创业培训师资研修活动申请表》(见附件2),并于6月12日前传真到办公室。
(三)参加培训的教师及授课培训师请自带GYB、SYB教材以及SYB教师手册。
(四)培训期间,参加培训教师的食宿费、培训费和资料费由我部承担,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承担。
(五)培训班将安排在机场、北京站、北京西站接站,需要接站的人员请务必于6月17日前将到达北京的航班号、车次、时间告知会务人员。
联 系 人:马威、郭楠
联系电话:(010)84661054、84661058
传 真:(010)84661059、84661050
附 件: 1.全国创业培训师资研修活动名额分配表
2.全国创业培训师资研修活动申请表
3.天竺苑宾馆交通图

